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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025
深圳前海花万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处置公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苏州红唐购物中心1栋1-4层商场及深圳富驰大厦15套办公的1户债权项目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前海花万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1】户债权资产,拟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7】月【15】日,拟处置债权总额为【38,035.4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5,767.30】万元,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深圳】等地区。债权资产清单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务人名称

本金

担保措施

保证人

抵质押物

深圳前海花万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5,767.30

保证
抵押

质押

1、苏州银庄置地有限公司;

2、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4、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苏州银庄置地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喜年生活广场4幢101室;

2、深圳市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旁富驰大厦324等共15套商业用房;

3、苏州喜年生活广场4幢101室对应的租金应收账款质押。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7】月【15】日的债权本金,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4.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

二、资产介绍

(一)上述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 苏州抵押物为苏州红唐购物中心,位于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999号,分为东、西两区,合计占地面积为3万平,总建筑面积为11万平。其中,我司持有的债权项下抵押物为苏州红唐商业中心的西区部分,建筑面积为4.1万平,可租赁面积为2.1万平,其中商业部分为1-4层。项目所在的苏州市虎丘区狮山商圈,商业面积规模达150万平,项目周边1km范围内常住人口11.52万人,约54个小区,38栋写字楼,商业氛围尚可,人口基数较大;项目距离苏州站5.8公里、20分钟车程,2公里内可达苏州市政府、苏州科技大学、寒山寺等地,区位较便利;项目南侧邻河,北侧为内街小路,西侧毗邻淮海街(日式风情街),东侧接滨河路(次主干道),距城市主干道狮山路约200m,东区接驳地铁3号线沙金桥站4号出口,地理位置优越。

2.深圳抵押物为深圳富驰大厦,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与油松路交汇处,是龙华老城核心区2018年竣工的商住综合体。其中我司抵押物位于商业综合体二楼,共计15套商业用房,合计面积1,394.16平方米。项目区位优势显著,北接富士康与坂田华为基地,南邻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园区,人流量密集;项目交通便捷,紧邻富士康南二门公交站(100米),20余条公交线路覆盖市区,远期规划地铁22号线、25号线松和站(步行780米),东环二路直连梅观高速,30分钟通达福田核心区;项目生活配套完善,一公里内覆盖卓乐幼儿园、松和小学、龙华高级中学等学校,毗邻龙华壹方天地和山姆会员店,龙华区人民医院,杨桃公园及龙华文化广场等。地理位置优越。

(二)主要抵押物及周边照片

1.苏州红唐商业中心

 

   

2.深圳富驰大厦

(资产推介视频请见广州资产淘金汇:https://decp.guangzhouamc.com/business/#/assetDetail/1902537524672397314/1

三、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按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六、联系方式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

联 系 人:李金鹏;曲伯麟

联系电话:(020)66811836;18675931215

电子邮箱:QU.BOLIN@YUEXIU-FINANCE.COM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及举报电话:罗小姐,(020)66811819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或承诺,且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另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 七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