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福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287】户债权资产,拟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3】月【31】日,拟处置债权本金【2,387,493】万元,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深圳、广州、惠州、中山、珠海】等地区。债权资产清单详见附件:深圳福麒珠宝债权资产清单与抵押物图片.docx
二、资产介绍
(一)上述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抵押物1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43号“爱群·荟景湾”项目A、B塔商业、住宅、办公共11套物业,面积为7970.54㎡,位于珠江沿岸,紧邻地铁一德路站;抵押物2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17号的“凯旋会花园”2套住宅,面积分别为634.04㎡,621.45㎡,广州凯旋会雄踞珠江新城CBD核心区,坐拥一线临江视野与猎德大桥璀璨天际线,地铁五羊邨站无缝接驳,尽揽城市繁华与枢纽便利。
2、深圳市荣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辉煌实业有限公司的抵押物1为:深圳市宝安辉煌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德业新城花园A区1-2号楼2座101号商铺(建筑面积5709.38平方米);抵押物2为:深圳市德业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德业新城花园B区3号楼101铺(建筑面积6065.34平方米)。抵押物1和抵押物2中间有通道连接,形成一个整体大型商场。抵押物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城大道西侧,毗邻宝安大道,附近有地铁5号线、1号线、11号线经停,交通便利。抵押物周边多商住小区,周边有壹方城购物中心、海旺学校、滨海小学等配套设施,生活较为便利。
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方大广场(一期)3、4研发楼3号楼10-15、18-22层,共88套物业,抵押物为工业用地/研发用房,建筑面积18,379.52㎡,深圳市南山区方大城坐落于桃源街道龙珠社区,属南山区核心地段,毗邻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与高新科技园,占据粤港澳大湾区科创走廊黄金节点。周边交通网络发达,地铁2号线/7号线及多条主干道交汇。依托万象天地、海岸城等超50万方商业集群,更有高端写字楼群与五星级酒店环伺,形成24小时全业态商务休闲生态圈,既是城市精英的活力磁场,也是湾区地标级的产商融合典范。
4、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为:位于深圳龙岗区龙岗镇的安博科技宝龙厂区厂房,共13栋,建筑面积合计65,653.72m²,系大型科技企业园区,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利,临近深圳地铁14号线宝龙站。抵押物2栋为一栋地下1层,地上24层的写字楼,其中1层为雅庭酒店大堂,还开设有咖啡厅、餐厅、超市和电影院,2层主要为酒店配套餐厅健身房,3-19层作为办公用于出租,20-24层为酒店客房;剩余12栋抵押物均为地下1层,地上3层的物业。
5、深圳市顺豪实业有限公司抵押物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的一宗1001号商业用地及上盖物业,土地面积5,041.97m²,上盖物业为深圳帝豪金融大厦,建筑面积84,738.2m²,现主要用于办公、商业和公寓。抵押物西临万通大厦,东临宝安北路,南接笋岗东路,北临嘉宝路。紧邻地铁9号线园岭站,处于罗湖较中心位置,周围有小学、医院、各大商场,位置优越便利。
(二)主要抵押物及周边照片
三、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按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或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六、联系方式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
联 系 人:何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020)66811898
电子邮箱:sun.cong@yuexiu-finance.com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及举报电话:罗小姐,(020)66811819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或承诺,且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