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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025
和平县时尚假日酒店等1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处置公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和平县时尚假日酒店等10户】债权资产,拟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0】日,拟处置债权总额为【17,522.2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786.43】万元,债务人均位于广东河源地区,抵押物为河源市及下辖县区的商业物业、土地、厂房等。债权资产清单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

保证人

抵押物名称

本金

利息

费用

债权总额

诉讼

状态

1

河源市嘉信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李权辉、骆惠阳、郑文德、郑绍钧、陈唯岸

河源市源城区碧水居小区D区汇豪公寓楼A栋101号商铺

 992.23

 567.92

 -

 1,560.15

已诉已执行

2

河源市景鹏商贸有限公司

刘景国、邓红婵

和平县合水镇珊坪村曲双段两块地

1,240.33

 783.76

 -

 2,024.09

已诉已执行

3

和平县时尚假日酒店

黄阳劲、曾惠珍

和平县大坝镇街镇第壹至叁层、第肆至玖层

1,426.00

 916.81

 -

 2,342.81

已诉已执行

4

广东金球绿藻有限公司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南199号房产

 180.00

 454.42

 -

 634.42

已诉已执行

5

河源市恒宇实业有限公司

李传新、李惠翔

河源市源城区双下路8号的1宗土地

 660.00

 261.68

 2.91

 924.59

已诉已执行

6

河源市汇通商贸有限公司

马国勋、张淑梅

河源市源城区东堤路内侧明珠华庭D6栋103、105、108号的3套商铺

 650.00

 464.40

 6.22

 1,120.62

已诉已执行

7

河源市中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邹伟东、邹雪琼、邹文彬、骆燕清、伍优施

龙川县新城规划区5号小区通旺花园B3栋111、211、112、212房,B2栋108、208、107、207房的8套商铺、通旺花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784.68平方米

 884.00

 836.17

 4.43

 1,724.60

已诉已执行

8

河源市通旺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邹伟东、邹雪琼、邹艺周、甘添娣、黄运风

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边大同路西边通旺花园B栋105号、C栋109号、112号、113号、117号的5套商铺

 975.00

 999.54

12.23

 1,986.77

已诉已执行

9

河源市中海瑞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陈小平、谭素琴、马国勋、张淑梅

河源市源城区东堤路内侧明珠华庭D5栋103、105、106、107、108、109号、D5栋101、102、103号的9套商铺

1,278.87

1,121.75

 7.02

 2,407.64

已诉已执行

10

龙川县金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刘洪生、 刘运生、刘超凡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长安路2号A栋、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京九铁路龙川站综合大楼附楼、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华光路、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长堤路43号、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长堤路(滨江花园)

1,500.00

1,284.33

12.24

 2,796.57

已诉已执行

     

合计:

9,786.43

7,690.78

45.04

17,522.26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9】月【10】日的债权本金,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4.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按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变相购买标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或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五、联系方式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0-66812980-8230

电子邮箱:yang.xiujun@yuexiu-finance.com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及举报电话:罗小姐,(020)66811819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或承诺,且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